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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化监管和服务模式 完善二手车出口管理体系

2021-10-27 14:35:58    来源:国际商报

新业务的发展探索离不开政策环境的完善优化。自二手车出口业务启动以来,相关部门持续优化监管和服务模式,推动二手车出口规范有序发展。

2019年4月26日,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支持二手车出口业务率先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台州)、山东(济宁)等10个地区开展,并从严格甄选出口企业、严格履行二手车交易登记和注销手续、确保出口产品质量与安全、做好境外售后服务保障、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为有效保障出口二手车的质量和安全,2019年6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联合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及行业企业等共同编制发布《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 357-2019)和《二手载货汽车及挂车出口检验规范》(T/ CAS 358-2019)两项团体标准,规定了二手车出口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检验机构条件以及检验流程、方法和限值等技术要求。2020年6月,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标准起草组在上述两项团体标准中增加二手新能源乘用车、二手客车、新能源商用车等相关检验要求,发布了修订后的《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 357-2020)和《二手商用车辆及挂车出口检验规范》(T/CAS 358-2020)。

2019年下半年,商务部联合有关部门在许可证申领、出口二手车转移登记、二手车出口通关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为二手车出口营造了规范有序、高效便利的环境。

2020年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二手车出口作为创新业态模式、培育外贸新动能的重要内容,从管理制度、检测标准、售后服务、行业组织等多方面提出要求,为二手车出口工作指明了方向。

2020年11月23日,为落实《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商务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新增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辽宁省沈阳市等20个市州,全国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达30个,覆盖25个省区市。

2021年3月12日,为加快落实实行全国统一出口检测规范的要求,商务部将制定《二手乘用车出口质量标准》《二手商用车辆及挂车出口质量标准》作为2021年第一批商务领域行业标准项目计划,两项行业标准有望于2021年年底前正式发布实施。

此外,国家和各地方出台的一系列汽车促消费、稳外贸政策也将二手车出口作为激活国内汽车消费潜力、培育外贸增长新动能的重要手段。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二手车出口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出口流程不断简化,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已形成包括国内收车、转移登记、第三方检测、申领出口许可证、报关出口、车辆注销等环节的出口流程。(汤莉)

关键词: 二手车出口管理体系 服务模式 出口业务 新能源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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